议员们试图控制“独立”的司法
伊斯兰堡:
政府将于周五向议会提交宪法修正案,议会主要政党已就24项拟议条款达成共识,这些条款将为在最高法院设立宪法部门铺平道路,允许双重国籍的人参加选举,并为内阁和总理在向总统提供建议时提供宪法豁免权。
此外,第26次宪法修正案提案显示,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CJP)任期为三年;首席大法官将根据议会特别委员会的建议从最高法院的三名最高级法官中任命;最高法院有权将案件从一个高等法院转移到另一个高等法院;根据第63-A条退党的议员也将被计算在内。
此外,巴基斯坦首席选举专员和选举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可以继续担任该职位90天,或直到其继任者就职为止。令人惊讶的是,第215条的拟议修正案规定,“曾担任委员会或委员职务的人,经出席并投票的议员过半数通过的决议,可被连任同一职务。”
显然是厌倦了法院对申请人甚至没有祈祷的事情提供救济的做法,拟议的法案禁止最高法院行使超出申请内容的管辖权。
该法案在第184条修正案中增加了一项附带条款,即“最高法院不得在根据本条款提出的任何申请的内容之外自行或以自行行使管辖权的性质作出命令、指示或声明。”根据第199条,对高等法院提出了类似的修改。
此外,现任执政党强烈反对最高法院多数席位最近在保留席位问题上的决定,因为正如他们所说,当PTI甚至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或寻求任何救济时,它为PTI提供了救济。
从第26条修宪案中可以看出,应该增加第191条A款(大法院宪法审判庭)。该条规定:“最高法院应设宪法司,本章称之为宪法司,由巴基斯坦司法委员会不时决定的法官人数和任期组成。”
宪法法院将由来自各省的同等数量的法官组成,只有它有权行使最高法院根据第184条的原始管辖权,根据第185条的上诉管辖权和根据第186条的咨询管辖权-该条使总统能够就他认为具有公共重要性的任何法律问题征求最高法院的意见。
法官席将不少于三名法官,并将由宪法分庭的三名最资深法官提名。对最高法院已作出的判决或已通过的命令提出的所有请愿、上诉或复审申请,应立即转交宪法司,并只应由组成的法庭审理和决定。
第63条(取消议会议员资格)的一项修正案为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参加选举铺平了道路,因为它增加了这样的表述:“除非他在宣布其选举结果后90天内放弃该外国国籍”。以前,第63(c)条规定,如果一个人“不再是巴基斯坦公民或取得外国公民身份”,他将丧失当选或被选为议会议员的资格。
第63条a款(因退党等理由而取消资格)修正案规定,如果违反党的指示,议员的投票将被计算在内。第81条修正案规定,“组织和进行国民议会、参议院、省议会和地方政府选举所需的任何款项”应由联邦综合基金支付。
修改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顾问有权在省议会及其委员会中发言。第一百七十五条草案规定,高等法院法官每年应由委员会进行业绩评估。拟议的第177条和第193条规定,除非是巴基斯坦公民,否则不得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高等法院法官的年龄限制是40岁。
对第243条(武装部队的指挥)也提出了修正案。新提议的条款规定,在第26条宪法修正案生效前生效的任何法律或其中的规定,除非得到本条修正案的明确授权,否则不得修改、废除或更改。然后,它建议增加8个附表,其中列出将以第243(5)条规定的方式修改的法律和规定。
政府将于周五向议会提交宪法修正案,议会主要政党已就24项拟议条款达成共识,这些条款将为在最高法院设立宪法部门铺平道路,允许双重国籍的人参加选举,并为内阁和总理在向总统提供建议时提供宪法豁免权。
此外,第26次宪法修正案提案显示,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CJP)任期为三年;首席大法官将根据议会特别委员会的建议从最高法院的三名最高级法官中任命;最高法院有权将案件从一个高等法院转移到另一个高等法院;根据第63-A条退党的议员也将被计算在内。
此外,巴基斯坦首席选举专员和选举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可以继续担任该职位90天,或直到其继任者就职为止。令人惊讶的是,第215条的拟议修正案规定,“曾担任委员会或委员职务的人,经出席并投票的议员过半数通过的决议,可被连任同一职务。”
显然是厌倦了法院对申请人甚至没有祈祷的事情提供救济的做法,拟议的法案禁止最高法院行使超出申请内容的管辖权。
该法案在第184条修正案中增加了一项附带条款,即“最高法院不得在根据本条款提出的任何申请的内容之外自行或以自行行使管辖权的性质作出命令、指示或声明。”根据第199条,对高等法院提出了类似的修改。
此外,现任执政党强烈反对最高法院多数席位最近在保留席位问题上的决定,因为正如他们所说,当PTI甚至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或寻求任何救济时,它为PTI提供了救济。
从第26条修宪案中可以看出,应该增加第191条A款(大法院宪法审判庭)。该条规定:“最高法院应设宪法司,本章称之为宪法司,由巴基斯坦司法委员会不时决定的法官人数和任期组成。”
宪法法院将由来自各省的同等数量的法官组成,只有它有权行使最高法院根据第184条的原始管辖权,根据第185条的上诉管辖权和根据第186条的咨询管辖权-该条使总统能够就他认为具有公共重要性的任何法律问题征求最高法院的意见。
法官席将不少于三名法官,并将由宪法分庭的三名最资深法官提名。对最高法院已作出的判决或已通过的命令提出的所有请愿、上诉或复审申请,应立即转交宪法司,并只应由组成的法庭审理和决定。
第63条(取消议会议员资格)的一项修正案为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参加选举铺平了道路,因为它增加了这样的表述:“除非他在宣布其选举结果后90天内放弃该外国国籍”。以前,第63(c)条规定,如果一个人“不再是巴基斯坦公民或取得外国公民身份”,他将丧失当选或被选为议会议员的资格。
第63条a款(因退党等理由而取消资格)修正案规定,如果违反党的指示,议员的投票将被计算在内。第81条修正案规定,“组织和进行国民议会、参议院、省议会和地方政府选举所需的任何款项”应由联邦综合基金支付。
修改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顾问有权在省议会及其委员会中发言。第一百七十五条草案规定,高等法院法官每年应由委员会进行业绩评估。拟议的第177条和第193条规定,除非是巴基斯坦公民,否则不得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高等法院法官的年龄限制是40岁。
对第243条(武装部队的指挥)也提出了修正案。新提议的条款规定,在第26条宪法修正案生效前生效的任何法律或其中的规定,除非得到本条修正案的明确授权,否则不得修改、废除或更改。然后,它建议增加8个附表,其中列出将以第243(5)条规定的方式修改的法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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